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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普法】周知!3月1日起这些行为初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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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刑法新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于3月1日起施行。最低刑责年龄下调至12周岁;奸淫幼女最高可处死刑;冒名顶替入学上岗等正式入刑;侮辱、诽谤英烈入刑;袭警罪正式明确....这些新规与你我息息相关。



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下调至12周岁: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奸淫不满10周岁幼女最高可处死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等情形,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猥疯儿童,情节恶劣的等情形,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与未成年养女发生性关系,判刑: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保障疫情防控: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等情形,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打击“冒名顶替”: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侮辱、诽谤英烈入刑: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正式明确“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抢夺司机方向盘入刑: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高空抛物,人刑: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捕食陆生野生动物处罚:在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制售劣药与制售假药同等处罚: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明确非法基因编辑等行为犯罪:将基因编辑、克隆的人类胚胎植入人体或者动物体内,或者将基因编辑、克隆的动物胚胎植入人体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加大惩治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等情形,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进行严格规制自然是好,但是入刑后是否会起到严刑想达到的目的还有待观察。上周到某检察院阅卷,在案管中心登记处发现,罪名最多的是危险驾驶,大多数情况都是酒后。醉驾入刑已经快十年,而至今危险驾驶罪已经成为刑事司法实务领域占比相当大的罪名。检察官感慨,都是侥幸心理惹的祸。


仅仅是侥幸心理吗?明朝朱元璋痛恨贪官污吏,施行《大诰》,严惩贪官,而贪腐确越加严重。所以仅靠重刑,无法规避人性中的恶,而一整套科学制度的设立需要足够的时间与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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